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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

    沪商服务〔2025〕401号

    各拍卖企业:

        为规范拍卖经营活动,维护拍卖行业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委将对我市拍卖企业开展2025年度监督核查(以下简称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一)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审批或备案获得资质的拍卖企业属本次核查范围(含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拍卖企业)。

    (二)下列企业可以免于核查:

    2025年7月1日后获得资质的拍卖企业可以免核查,但须按要求提交核查材料(一)(二)(三)(四)(七)项,以便行业数据统计。

    二、核查材料

    (一)拍卖企业2025年度年审表;

    (二)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

    (三)拍卖企业设立信息登记表;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2025年主要拍卖场次公告复印件;

    (六)注册在本企业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复印件;

    (七)上海市拍卖业统计年报表(2025年度);

    (八)2025年度拍卖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以上(一)-(八)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骑缝章。

    三、核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一)《拍卖企业2025年度年审表》《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可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或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打印;

    (二)拍卖企业应认真、如实填写《拍卖企业2025年度年审表》《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信息,除法定代表人签字外其余信息一律机打,不可手填;

    (三)《拍卖企业设立信息登记表》可至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拍卖行业管理/许可管理/企业设立管理核对信息后下载打印;

    (四)拍卖场次每年至少2场,拍卖公告复印件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要求发布,并核验原件,如使用网络公告需提供截图页面打印件;

    (五)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复印件至少1名且其有效期为2026年度;

    (六)《上海市拍卖业统计年报表(2025年度)》可至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打印。

    四、核查结果

    (一)按要求提交核查材料,并经审核通过的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

    (二) 拍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整改,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为年度核查不合格:

    1.未按要求报送核查材料;

    2.未按时在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官网统计系统和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企业经营情况或填报内容不属实;

    3.核查年度内无正常执业拍卖师注册在本企业;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拍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年度核查不合格:

    1.逾期不参加核查,未提供确实可信原因;

    2.虚报、瞒报年度核查内容;

    3.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

    (四)拍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收回企业拍卖经营资质:

    1.违反《拍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后六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

    2.已注销或者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

    3.上年度暂停经营、核查未通过或无故不参加核查的企业,至今未进行整改的。

    (五)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次核查结果将通过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发布,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录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海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

    五、核查安排

    (一)企业自查(2026年1月5日—1月20日):各拍卖企业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拍卖行业管理” (https://auc.mofcom.gov.cn/auc_new/corpFront/establish.html),核对并完善企业信息,如实填报、上交有关材料;同时需登陆“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官网——会员中心——数据申报列表”,核对全年12张月报表是否完整填报。

    (二)材料报送(2026年1月21日—3月6日):本次核查材料委托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收取,行业协会检查情况并汇总上报材料。

    (三)市商务委核查(2026年3月9日—3月31日):在行业协会汇总情况的基础上,市商务委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意见。

    六、材料报送的时间、地点

    各拍卖企业报送核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作无故不参加本次年度核查。

    核查材料请送至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地址:乔家路2号(近中华路)

    电话:64226596 64226595

    联系人:冯老师 郭老师
        报送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1.2025年度上海市拍卖企业年审表

          2.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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