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主体自主选择交易方式
——写在《国有企业资产交易研究汇编集》首发之际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建一套完整明确的公平竞争规则,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大力规制行政性垄断行为,监督机制的完善、充分的市场竞争以及完善执法机关工作程序和司法程序以创造并维护良好的市场氛围是十分必要的。”在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暨公拍网运行十五周年庆典上,一部沉甸甸的研究成果为行业发展献上了特殊贺礼。
《国有企业资产交易研究汇编集》的诞生,源于对一个核心问题的持续追问:如何让国企资产在阳光下实现价值最大化?
文集收录了三位法学教授的研究成果,从立法缺陷、程序瑕疵、市场监管等维度提出了建议:一是立法完善,明确国企资产交易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杜绝行政垄断;二是程序规范,建立“平台服务与交易执行分离”制度,强化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价值;三是案例镜鉴,通过十余例典型案例,揭示垄断模式下的交易风险。
国有企业资产涵盖实物资产和财产权利,一直是我国拍卖市场的主要业务来源。采用拍卖方式处置这类资产,既是我国内地的惯例,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长期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专业机构和人员为国有资产处置提供专业服务,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这是市场公认的最佳方式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拍卖市场恢复以来,近三十年里,我国拍卖行业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成熟的工作方法和处置程序,得到社会和资产所有者的高度认可。
作为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成立30周年庆典的重要成果,该文集不仅是学术研究,更是行业实践的“改革呼声”。文集序言强调:“我们期待通过这些研究,让市场回归‘主体自主选择’的本源,让拍卖企业等专业机构重回国企资产交易舞台。”
当前,公拍网等数字化平台已通过“专业平台+专业服务+专业流程”模式证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激发资产最大价值。未来,随着长三角数据共享机制和AI技术的应用,国企资产交易或将迎来“透明化、专业化、多元化”的新生态。
专家呼吁:“尽管国家不断细化对国有资产处置的法律法规,但在现实中资产处置的各个环节仍有诸多问题,焦点集中在市场主体资格争议,无论是在实务运作上,还是法律关系层面,都依赖具体的制度调整予以解决。”
遵循法规,强化监管;相信市场,未来可期。
CopyRight © 1996-2017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021-64226596 传真:021-64226595 邮箱:shpaixie@126.com
沪ICP备110156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