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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积极顺应司法改革新形势,准确把握司法拍卖工作新要求

      市高院网络司法拍卖座谈会会议纪要

           3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为进一步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座谈会在公拍中心召开,市高院茆荣华副院长、立案庭王伟副庭长、郑晓东法官出席会议。会议汇报了为贯彻落实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上海司法拍卖改革的经验成果,同时对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并就提升公拍平台服务能力提出了工作设想以及意见和建议。上拍协冯明强会长、副会长何继骏、孙允明、秘书长周建国、研究中心主任范干平等以及44家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代表参加座谈。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汇报了为贯彻落实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工作情况

      上拍协周建国就协会近期开展的辅助机构培训工作情况作了简要汇报,他表示:为了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有序进行,市高院与上海拍卖协会多次沟通协调,建立了市高院与上海拍卖协会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分为六大模块:一是司法拍卖的政策法规、上海高院的实施细则、网拍规定、网拍规则等学习培训;二是五家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操作流程培训,熟悉网拍平台的结构、性能等等;三是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流程培训;四是关于房地产、物资、股权拍卖实务学习培训;五是建立健全拍卖机构内部管理和服务制度;六是与法院、公拍平台做好衔接工作等进行了强化培训。通过培训,对辅助机构全面了解网络司法拍卖新形势,掌握工作流程、提高拍卖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本市拍卖辅助机构整体素质,推进本市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公拍中心管委会成员专门召开了《实施细则》学习研讨会议,重点讲读了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详细分析文件精神并逐条逐规地研究和讨论,使大家领悟到了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中的重点和职责,为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务实了基础。       二、市高院充分肯定上海司法拍卖改革经验成果并提出工作目标

      茅荣华副院长表示:司法拍卖改革在上海已经有13年的历史,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源于2004年,上海法院在全国率先实施司法拍卖改革,创立了“高级法院统一管理、集中委托、执拍分离”的模式。第二阶段则开始于2011年,司法拍卖实行网络拍卖方式,按照“统一集中管理、统一拍卖场所、统一公告媒体、统一网络平台”的原则,进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第三阶段是从2015年起,上海网络司法拍卖继续推进“互联网+”,在公拍网上推出了“72小时预先竞价+网络与现场同步拍”的线上线下结合模式,拍卖资金监管也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从2012年上海司法拍卖成交额39亿到2016年成交额达到186亿元,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三个阶段的发展,使得司法拍卖从分散实施到规范有序、从线下到网络,不仅保障了司法公正,提升了执行效率,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这其中离不开拍卖协会以及拍卖机构的努力和支持,为下一步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茅荣华副院长指出:司法拍卖的工作目标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拍卖价值最大化。要积极顺应司法改革新形势,准确把握司法拍卖工作新要求。围绕这个目标要不断地提升网拍服务品质和平台服务能力。

      三、市高院就上海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出要求

      茆荣华副院长、立案庭王伟副庭长就做好当前新形势下的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切实转变观念,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网络司法拍卖的优势是受众面广、参与度高、过程透明、竞价充分、费用低廉。司法拍卖从线下竞拍转向在线化拍卖,已是大势所趋。为此,为了贯彻实施最高法院对网络司法拍卖的要求,结合上海好的做法。市高院建立了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经上拍协和市商务委关部门审核推荐,全市已有44家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纳入名单库中。上海采用法院自主拍卖+辅助工作适当委托的模式来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进行。

        2、坚持执拍分离,提升网拍质量和效率。根据最高法院对网络司法拍卖的要求,结合上海司法拍卖改革“执拍分离”工作特色。市高院院建立了网络司法拍卖领导小组,网络司法拍卖办公室设在立案庭,由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立案庭、执行局负责人任副组长,监察室、行装处、信息处负责人任组员。网络司法拍卖领导小组负责本市网络司法拍卖政策制定、实施监管等网络司法拍卖管理工作。同时选择具有专业技能和资质的拍卖机构作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来为法院服务并调整了司法拍卖辅助费用标准,充分发挥拍卖辅助机构线下服务优势,进一步提升网拍服务质量和水平。

        因此,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要马上采取相应的措施,跟上节奏,加强学习培训,尽快熟悉相关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监督管理,打造网拍服务品牌。公拍网是一个全国性的平台,在制度建设和技术要尽快跟上步伐。要把司法拍卖工作的新局面当成一个很大的契机,并加以不断实践。同时要加强司法拍卖监督管理,建立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淘汰退出”机制,激发拍卖辅助机构工作热情。切实把司法拍卖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实效,打造全国拍卖服务优质品牌。

      4、珍惜机遇,扎实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各项工作。每个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接受的每一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对法院顺利执行案件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要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为司法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上拍协、公拍中心就提升公拍平台服务能力提出了工作设想以及意见和建议

      会上,上海拍卖协会、公拍中心有关领导就如何顺利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出了初步设想以及意见和建议:

      1、深化公拍中心服务能力。一方面继续保障好存量的法院委托拍卖以及其他政府公物拍卖活动;另一方面,对竞买人服务模块进行完善和升级。全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以后,探索将公拍中心打造成一个集中的服务场所。例如:将设立登记、对外服务的窗口可以由辅助机构派员入驻,为不熟悉网上支付的竞买人提供线下报名等便利服务。同时在公拍中心设立若干个互联网竞价席位,对于不会使用网络的竞买人提供帮助和指导。充分发挥辅助机构的服务力量,为竞买人提供更多的便利,为法院管理提供优质的保障和支撑。

      2、深化公拍网服务运行能力。公拍网虽然起步比较早,有一定的基础,但是围绕互联网+拍卖服务方面的短板要补上。一方面要加强网络客服团队的建设,及时响应各个地方、各类用户咨询的需求,最大程度地满足为竞买人答疑解惑;另一方面,公拍网在运营管理、技术等方面还有有待提升,这需要较大的人财力的投入,与网络司法服务平台0收入的要求不对称。因此,希望上海高院继续支持公拍网的建设和发展,帮助与最高院进行沟通协调,出台一些对平台扶持和支持的政策,解决现实存在的困难。

      3、完善辅助机构管理服务机制,严把工作流程审核关。要充分利用拍卖机构专业服务优势,努力将司法拍卖服务做到三个“零”,即对客户要做到“零”投诉,企业职工要做到“零”违规,操作项目要做到“零”责任事故。同时要严把每家机构工作流程审核关,重点做好审核事项方式、内容、重点,使各工作环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4、注重工作细节,提前规避和防范风险。上海高院颁布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以后,很多规则和流程都发生了变化。在新的工作机制下,对于拍卖机构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挑战。全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后,法院网拍办,执行局以及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之间的工作细节要加以重视,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于新入围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对新的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还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建议法院能够循序渐进地推进工作,认认真真将网络司法拍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法院解决“执行难”出一把力。

      5、创新服务模式,加强服务引导。司法拍卖有30多个具体的工作环节需要辅助机构来完成,包括前期调查、带领看样等工作环节环环相扣。总之,对于网拍而言,线上和线下的服务都很重要。因此,网络司法拍卖全面实施后,在新的工作机制下要创新服务模式,加强服务引导。一方面为竞买人做好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另一方面,为法院做好服务,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司法拍卖工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使上海网络司法拍卖走出一条创新高效、符合司法拍卖实际工作情况的成功之路。

      6、卓有成效的上海司法拍卖改革成果应当适当保留。司法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资产价值最大化。从这个角度出发,凡是能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的财产处置方式都应该保留、使用。当然,在互联网+背景下,在新的司法解释框架下应该做加、减法。加,即不断增加互联网技术含量;减,根据标的属性,增加纯网络拍卖比重。多种拍卖方式总比一种方式好。建议高院给于考虑。

      五、会议小结

      上拍协冯明强会长作了会议小结,他表示:每当司法拍卖改革的关键时刻,市高院总是亲临第一线倾听拍卖行业的声音。感谢市高院对公拍中心、公拍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市高院支持指导下,上海能打造司法拍卖环境最好、执行效率最高的网络司法拍卖新模式,为做好全国司法拍卖服务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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