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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提高规范服务质量

    ——上拍协艺委会和法工委主任会议召开 


    2020年4月24日,上拍协艺委会和法工委主任会议在公拍中心二号拍卖厅举行。会议由冯明强会长主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监察处茅静怡应邀出席参议。

    秘书处周建国,艺委会主任顾林凡,副主任姚永康、郁静瑜、余家邦,法工委主任代表,以及王磊律师等出席会议。

    会上,周建国通报了上海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最新动态和政协委员关于进一步提升上海艺术品交易水准加强艺术品拍卖活动规范管理的提案要点,简要说明了《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企业提供代为竞买服务的规定》(上拍协【2013】30号文件)的相关情况。

    与会者就如何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推进上海拍卖市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题讨论。

    冯明强在发言中强调,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增强风险意识,杜绝类似“金堂事件”的发生。

    茅静怡说,拍卖企业应依法依规组织拍卖活动,严格执行《拍卖法》第二十二条“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规定,根据《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拍卖会现场设立委托竞买席,并在拍卖会开始时对全体竞买人作出说明。

    会议指出,按照商务部《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关于“竞买人可采用书面形式向拍卖人提出委托竞投的请求”的规定,拍卖人接受竞买人委托竞投请求的,应在拍卖现场设置委托竞投席,为竞买人提供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得借此收取服务费。

    会议强调,拍卖人设立委托竞投席的,必须做到“五不”,即,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不得违背竞买人的委托和意愿随意出价,不得利用委托席顶抬拍品价格、自拍自买、虚假成交,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公约的行为。

    会议要求,总结拍卖经验,建立服务清单,完善制约机制,在今年的下半年,策划组织好艺术品拍卖的专题培训。

    协会秘书处、法工委办公室、艺委会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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