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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告

拍卖模式: 现场拍卖

标的类型:股权

所在地:上海市徐汇区

文细棠名下顺威股份33120000股股票(证券名称:顺威股份,证券代码:002676)

拍卖机构:上海公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4日10时至2021年8月15日10时止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文细棠名下顺威股份33120000股股票(证券名称:顺威股份,证券代码:002676)。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二、拍卖价格信息:

拍卖时间:2021年8月14日10时至2021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起拍价:12578.976万元,保证金:13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倍数。

起拍价说明:起拍价经合议庭合议,以起拍日2021年8月14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总股数的90%为起拍价。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1年6月22日当天股票的收盘价4.22元乘以拍卖股数33120000股的90%,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1年8月14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1年8月30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117533561),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上述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8月10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1年8月10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公益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121297991 021-64388126 支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96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583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3日


该公告在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公拍网、东方网同步展示,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如需更多资讯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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