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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告

拍卖模式: 网络拍卖

标的类型:股权

上海大众2023年4月27日—28日*ST中昌(600242)无限售流通股拍卖会拍卖公告

拍卖机构: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ST中昌(600242)无限流通股有质押的公告

 

   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4月2710时至2023年4月28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5条6项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和拍辅机构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二、 拍卖标的

1、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ST中昌(600242)无限流通股(有质押)共计240万股

起拍价:218.112元;保证金:21.8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2、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ST中昌(600242)无限流通股(有质押)共计240万股

起拍价:218.112元;保证金:21.8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3、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ST中昌(600242)无限流通股(有质押)共计240万股

起拍价:218.112元;保证金:21.8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4、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ST中昌(600242)无限流通股(有质押)共计240万股

起拍价:218.112元;保证金:21.8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5、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ST中昌(600242)无限流通股(有质押)共计240万股

起拍价:218.112元;保证金:21.8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起拍价说明:本次拍卖起拍价经管理人和质押权人合议,以第次拍卖的流标价下浮20%作为第次拍卖的起拍价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联系联系人:邢先生13701616564,021-65857708

 

三、 咨询看样

2023年420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具体事宜(联系电话:13701616564   021-65857708邢先生)。由于本次拍卖标的为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目前有司法查封、质押),所以不安排实地看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标的物现状。

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东门2楼)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3年4月24日前16:00前提交至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处,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优先购买权人

1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竞拍开始前3日2023年4月24日前)向管理人或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管理人取得竞买人支付的拍卖款项后将交易税费支付给竞买人。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管理人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收取标准: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比例不超过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不超过0.9%;1000万以上的部分,不超过0.6%,最高收费限价为25万元。),买受人须于2023年5月5日前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2) 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2023年55日前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3、标的成交后,标的物交易发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管理人不提供拍卖成交交易发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

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55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支行,账号:03358400040050578】。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管理人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含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东门2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并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管理人将根据拍卖辅助机构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的实际成交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向法院申请开具过户《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文书,申请流程所需时间较长,请各竞买人注意!!!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朱小姐)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或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上海兴铭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九


该公告在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公拍网、东方网同步展示,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如需更多资讯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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